大數據管理應用學士二年制在職學位學程【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】110.11.09
國立臺東大學大數據管理應用學士二年制在職學位學程
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
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(107.06.05)
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(107.09.25)
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(108.06.13)
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(110.11.09)
一、依國立臺東大學組織規程第十三條之規定,為辦理國立臺東大學理工學院「大數據管理應用學士二年制在職學位學程」(以下簡稱本學位學程)各項事宜,特制定本要點,設立「大數據管理應用學士二年制在職學位學程審議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審理相關事宜。
二、本委員會置委員七至九人,理工學院院長及綠色與資訊科技學士學位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,並以綠色與資訊科技學士學位學程主任為召集人。其餘委員由院長提名簽請校長聘任之,簽請校長聘任之委員應有學界、業界或校友代表一人,委員任期一年,得連任。
另得邀請學者專家、產業界及畢業校友擔任校外諮詢顧問,諮詢課程改進等相關意見。必要時得邀請學員及相關人員列席。
本委員會校內委員為無給職;校外委員得視情況酌支出席費。已支給出席費者如係由遠地前往(三十公里以上),得衡酌實際情況支給交通費。
三、本委員會由綠色與資訊科技學士學位學程主任召集之,並於開會時擔任主席。如未克主持會議時,由綠色與資訊科技學士學位學程主任指定其他委員代理。
四、本委員會之主要任務為討論本學位學程未來發展、課程規劃、教學研究、招生推廣、預算編列、經費執行、設備管理及其他本學程相關事項或規章之審議。
(一)招生推廣:包括各項招生簡章訂定、資料審查、考試委員之任命等相關事宜,並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。
(二)課程規劃:定期規劃並檢討課程,並視情況提送院、校課程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。
(三)學員輔導:規劃並評鑑學生學習成效及輔導。
(四)其他本學位學程相關事項或規章之審議。
五、本委員會召開會議及議事之規定如下、
(一)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應召開會議一次,並得視實際需要召開臨時會議。
(二)開會時需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,始得開會。
(三)本委員會之決議以共識決為原則,如因故未能達成共識,則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為之,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方得通過。
(四)委員會審議事項涉及出席委員個人或三親等內親屬利害關係者,當事人應自行迴避或得經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。迴避人數不記入該迴避案出席及決議人數。
六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七、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